【通知公告】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通知

2022年04月14日 16:52  点击:

全体师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推进学校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再次重申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即:“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 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凡发现上述行为的,请及时向学院反映,对违反“三严禁”、“四不准”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在云资环APP“师生诉求”通道中向冶金工程学院反映和投诉。

反映电话:金老师  15809314404

云资环APP“师生诉求”通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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