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满意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一)围绕重点领域拓展就业市场。在国家战略上,要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输送毕业生。在地域上,要立足甘肃,面向新疆、西藏、宁夏、青海、内蒙古等邻近省份开拓就业岗位。在行业上,结合专业拓宽行业市场,重点开发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符和各专业需求相近的就业市场,同时大力引导毕业生到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酒店管理、旅游休闲等新兴行业就业。集中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拓展就业市场。建立甘肃省大学生海外就业服务中心,开拓大学生海外就业市场。建立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分市场,开创更广阔的校地、校企合作平台,实现地域间人力资源共享。搭建校友交流平台,利用校友资源,拓展就业市场。探索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顶岗实习机制,如利用长三角地区当地政府认定的优质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通过顶岗实习增强毕业生到当地就业的信心和意愿。发挥专业教师在行业中的影响力,鼓励专业教师引入就业资源或推荐毕业生就业。
(三)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要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及早部署大学生征兵工作,认真落实大学生征兵任务。进一步落实《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办法》,继续开展大学生征兵宣传月活动,对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确保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全员协同推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完善服务和保障措施,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毕业生创业就业。
二、大力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能力
(五)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结合行业动态和发展需求,继续实施以课堂教学和网络教学为主渠道,以讲座、培训为补充,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会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多形式就业指导体系。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就业指导课教师、就业工作管理人员和专业课教师的培训,打造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团队。加强毕业生就业摸底,针对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广泛开展个性化的宣传动员和咨询服务。
(六)实施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各系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结合毕业生专业特色,提供相应的就业见习岗位。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畅通就业信息通知渠道,向每位毕业生点对点发送招聘信息不少于5条。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积极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通过跟踪服务、定期回访等方式,帮助毕业生解决工作和学习上的困难与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学院的温暖和关心。
(七)优化规范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招聘单位资质审核和调研,切实防范“试用期陷阱”等危害毕业生权益的不法行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递和手续衔接工作,做到简便、快捷、高效。依托分市场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职称晋升等服务。制定《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南》(见附件),进一步细化、规范就业服务工作。
(八)推动就业与教学同步发展。为切实发挥就业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作用,进一步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专业调整、课程建设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加强与就业单位在就业招聘、订单培养、学生实习等方面的合作,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凡由学校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三学生,在基本修完专业课程的情况下(第五学期11月份以后),如签约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就业单位来函要求学生提前到岗实习,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同意,所在系负责与就业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实习保险与待遇等事宜),学生签订承诺书后,可提前到岗实习,其未修完的课程可通过远程、慕课或函授的教学方式学习,学校派人到就业单位统一组织考试(含补考)或委托就业单位组织考试,但技能鉴定、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必须来校参加,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准予按期毕业,发放毕业证书。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保障工作
(九)强化组织保障。就业工作处统筹协调学院就业工作。各系为就业服务工作责任主体,建立系主任、副主任、就业干事、专业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六级联动机制,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生管理的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各系要做好招聘单位联系、毕业生就业动员、应聘签约、就业实习等服务工作,按照《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单位接待工作。充分发挥院系两级大学生就业协会的作用。
(十)强化宣传引导。各系要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思路,增强毕业生奔赴经济发达地区建功立业的信念。要重视优秀毕业生榜样示范教育,善于运用校友中的就业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学生就业。强化毕业生就业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在求职择业、履行就业协议过程中坚持诚信。要充分利用班会、qq群、微信等媒介,强化就业政策宣讲和信息推送的实效性。
附件: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南
附件: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校园专场招聘
1.提前一周联系招聘单位,并要求提供企业简介、招聘简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审核企业资质。
3.确认招聘单位行程(招聘单位需携带公函),提前2天填写《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单位接待工作计划表》(见附表),并报就业工作处备案。
4.提前2天将招聘信息通过就业处官网和微信平台发布,并通知相关系联系人。
5.安排宣讲教室(须配有投影及电脑),并组织学生听取宣讲。
6.组织有意向学生面试。
7.及时整理面试通过学生信息,组织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并邮寄招聘单位。
8.招聘单位将两份协议邮寄回牵头部门,各系登记后,将一份协议交到就业工作处。就业工作处将就业信息上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
二、就业方式
1.签订三方协议就业。与国营、大型民营企业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打印相应就业报到证,前往用人单位报到就业。
2.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合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就业诚信签约承诺书,并经所在系审核确认真实性后,交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学生档案和户籍回生源地。
3.与中小微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就业。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学生,签署就业三方协议书并提供签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就业诚信签约承诺书,并经所在系审核确认真实性后,交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学生档案和户籍回生源地。
4.事业单位聘用形式就业。在事业单位被聘用落实就业岗位的学生,须提交聘用单位的聘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所在系审核确认真实性后,交由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学生档案和户籍回生源地。
5.应征入伍。毕业生义务兵应征入伍或直招士官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到就业工作处备案,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
6.地方基层项目。各系积极主动联系参加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生,了解其考试录用情况,并在9月底之前将考试录用情况及时报就业工作处,由就业工作处备案并上报教育部就业监测系统。
7.专升本。毕业生考取专升本,凭录取通知书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按照相关规定,毕业时不再核发报到证。
8.自主创业。选择自主创业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如实填写《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表》,经各系审核,交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
9.出国、出境。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和工作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提交《毕业生出国申请表》,并附就读学校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经各系审核,交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户籍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
10.待就业。6月1日前未就业学生,就业工作处备案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核发择业生报到证,户籍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
三、就业签约“四不准”
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即就业实习协议或合同不能作为就业依据。
四、其他
1.毕业生违约改签。已签约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解约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解约改签的,严格按照解约改签流程在6月1日至10日统一受理。
2.派遣、改派。持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在一年期内若变换工作单位可进行改派。改派时需持原签约单位就业报到证、原签约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到就业工作处办理改派手续。择业生报到证有效期限为三年,毕业生在三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持原择业生报到证、签约单位接收函到就业工作处办理派遣换证手续。
3.招聘单位有我院往届毕业生时,需将毕业生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添加到招聘简章。
附表: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单位接待工作计划表
招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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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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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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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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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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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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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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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来宾的姓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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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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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场招聘、校企合作、学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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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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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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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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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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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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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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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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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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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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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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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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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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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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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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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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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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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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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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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代订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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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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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车辆安排(时间、地点以及接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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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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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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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安排(时间、地点、是否清真以及用餐和陪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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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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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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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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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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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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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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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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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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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座谈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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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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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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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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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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